题目

被告人徐某为未成年人,法院书记员到其住处送达起诉书副本,徐某及其父母拒绝签收。关于该书记员处理这一问题的做法,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

邀请见证人到场

B

在起诉书副本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该书记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C

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D

将起诉书副本留在徐某住处

送达的种类

        ACD项:说法正确,当选;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刑诉解释》第167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收件人签收。收件人不在的,可以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员代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根据这一规定,ACD做法说法正确,B项说法错误在于是在送达回证上注明,而非在诉讼文书上注明。

多做几道

李某因琐事将邻居王某打成轻伤。案发后,李家积极赔偿,赔礼道歉,得到王家谅解。如检察院根据双方和解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

双方和解具有自愿性、合法性

B

李某实施伤害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C

李某五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D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关于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

交通肇事罪

B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刑讯逼供罪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落不明。

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B

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C

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

D

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公安机关

B

检察院

C

法院

D

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

B

鉴于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只通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

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

D

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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