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H420070一8】
一、背景
某钢厂将一条年产100万t宽厚板轧制生产线的建设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该项目中的板坯加热炉车间和热轧制车间交由冶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实施总承包,负责土建施工,厂房钢结构制作、安装,车间内300t桥式起重机的安装,设备安装与调试,三电工程的施工,各能源介质管道施工等,建设工期为16个月。在施工过程中,其一临时生活设施与电力设施互相妨碍,最终根据《电力法》中处理此类事件的基本原则得到妥善处理;其二因为工期太紧,总承包单位人力资源的调配出现短缺,为不影响该工程的建设进度,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其将该工程中的部分土建工程和车间内桥式起重机的安装实施了分包。对于车间内桥式起重机的安装,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向该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了技术交底。
二、问题
1.总承包单位在实施分包中存在何种错误?对各分包单位应有哪些要求?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谁来编制?本工程中其应编制哪些施工方案?
3.总承包单位在策划实施该项目时应考虑哪些内、外环节的沟通联系?
4.《电力法》中处理临时生活设施与电力设施互相妨碍的基本原则有哪些?5.根据施工项目技术交底层级要求,车间内桥式起重机安装前分包商还有哪些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