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06 年 8 月 8 日下午 5 时,某村刮起 8 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在回家途中,路经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 大风 将用于建筑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倒塌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巧落在由此路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幸触电身亡。 王某的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广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村委会辩称:脚手架是大风刮倒的,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属于供电公司,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不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公司辩称:供电线路是被脚手架砸断的,脚手架是村委会盖办公楼时使用的,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广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还查明,村委会用于盖建办公楼的脚手架在当年 7 月 2 日搭建完毕。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归供电公司所有,该线路不属于高压线。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2.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法人成立的条件包括:
1.依法成立。一是指法人的目的、成立宗旨、经营范围等,不得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二是指其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要合法 。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是法人的物质保障,是指与法人开展的各项业务相应的额一定数量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的标志,法人对其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是对内管理法人的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机构。法人的场所是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民事责任是指财产责任。

多做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 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请分析“不能抗拒”和“不能预见”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 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请分析:
1.哪些行为属于该条第一款所称的“处分不该动产”行为?
2.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该条第二款所称的“债权消灭”的情形?
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第二年,甲得知李某欠朋友乙2万元赌债,遂于一天 夜晚,伙同乙将李某堵在某宾馆房间内,甲殴打李某致其轻伤,并索要“赌债”。李某表示自己没有带钱, 乙威逼李某给家人打电话,要求林某告知家人送3万元现金急用。第二天上午9时,李某的家人送来3万元 现金,之后甲将李某释放。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2.甲乙具有哪些量刑情节?
2014年5月15 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5台空调、2个冰柜。货 款总计6万元,从2014年10月起分四期按月支付,每期支付1.5万元。
2014年5月20 0,乙公司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给甲公司,5月27 0,赵某为甲公司安装空调,期 间,赵某不慎将工具掉到楼下,将行人钱某砸伤。经查,赵某系并公司派遣到乙公司的安装工人,且丙公司 在派遣前对赵某进行了培训。
2014年10月,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货款1.5万元,后一直未支付第二期货款。
请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本案中的买卖合同是否属于分期付款买卖?乙
2.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
3.钱某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请分析:
1.该条中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范围应如何理解?
2.如果单位实施刑法未规定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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