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王某驾车在某中学门曰等红灯期间,发现道路前方一人(甲)京若书包奔跑,一人(乙)在后面边 追边喊:“你给我站住!”王某以为甲实施了抢劫犯罪,遂猛踩油门,开车将甲撞倒,致使甲受重伤。
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卜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 如果事后查明,甲当时是盗窃后逃跑,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2) 如果事后查明,甲当时是在和同学乙打闹.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1)如果事后查明,甲当时是盗窃后逃跑,王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理由如卜:
根据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 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对于财产犯罪,行为虽然己经既遂,但在现场还来得 及挽回损失情形下,就视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
本案中,王某以为甲实施了抢劫犯罪,为了使他人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遂猛踩油门,开车 将甲撞倒,致使甲受重伤。对于甲的财产犯罪,行为虽然己经既遂,但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情形下, 仍视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王某可以实行普通的正当防卫,学界没有任何争议。但对甲实际为盗窃行为, 王某将甲撞成重伤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当行为,学界存在一定争议。我们认为,王某并非盗窃罪的受害人, 在当时的紧急情况下,很难判断其实情况,即使此刻甲逃跑,但仍存在侵犯人身的可能。为鼓励第三人的 见义勇为行为,应认为正当防卫,不负刑法责任。同时,也有观点认为,王某的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 度造成了重伤,应定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因为用车撞乙的行为手段过当,结果过当。
综上所述,建议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2)如果事后查明,甲当时是在和同学乙打闹,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而应当为假想防卫。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而对误认的“不法侵吿人"实行了防卫的, 是“假想的防卫二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本案中,由于王某是出于正当防卫,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际上却不存在,其假想的防卫行为不构 成故意犯罪。在中学门口,对于中学生的打闹应当有所预见,应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也有观点认为,在当 时紧急情况下,应按意外事件处理。建议王某应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多做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 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请分析“不能抗拒”和“不能预见”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 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请分析:
1.哪些行为属于该条第一款所称的“处分不该动产”行为?
2.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该条第二款所称的“债权消灭”的情形?
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第二年,甲得知李某欠朋友乙2万元赌债,遂于一天 夜晚,伙同乙将李某堵在某宾馆房间内,甲殴打李某致其轻伤,并索要“赌债”。李某表示自己没有带钱, 乙威逼李某给家人打电话,要求林某告知家人送3万元现金急用。第二天上午9时,李某的家人送来3万元 现金,之后甲将李某释放。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2.甲乙具有哪些量刑情节?
2014年5月15 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从乙公司购进5台空调、2个冰柜。货 款总计6万元,从2014年10月起分四期按月支付,每期支付1.5万元。
2014年5月20 0,乙公司将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交给甲公司,5月27 0,赵某为甲公司安装空调,期 间,赵某不慎将工具掉到楼下,将行人钱某砸伤。经查,赵某系并公司派遣到乙公司的安装工人,且丙公司 在派遣前对赵某进行了培训。
2014年10月,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货款1.5万元,后一直未支付第二期货款。
请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本案中的买卖合同是否属于分期付款买卖?乙
2.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
3.钱某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请分析:
1.该条中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范围应如何理解?
2.如果单位实施刑法未规定追究单位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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