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清末的领事裁判权制度。
领事裁判权指一国通过其驻外领事对在另一国领土上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
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确立于 1843年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其后的《虎门条约》。至 20世纪 20年代, 相继有 20多个国家与中国签订了相关约。1864年清政府在上海租界内设立外国领事馆官员可参与会审的专门审判机构,会审公廨制度正式形成。这一制度是领事裁判权制度的延伸。
领事裁判权是帝国主义列强干涉中国内政、操纵中国司法的重要手段,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多做几道

简述法律全球化的主要表现
简述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性质及其历史意义
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内容。
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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