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立法权的基本内容。
如何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有哪些?其各自职责是什么?
2004年以后,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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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议会产生以来,在其立法机关体制上曾出现过一院制、两院制、三院制、四院制。其中美国实行的是()
一院制
两院制
三院制
四院制
下列国家机构中拥有地方立法权的有()
省级人大常委会
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常委会
直辖市所辖区的人大常委会
县人大常委会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
法律地位不同
与政党关系不同
人大代表与议员的区别
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不同
省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任免( )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省人民法院院长
个别副省长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省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其组成人员向常委会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质询案的法定联名人数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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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的名额,作出了具体规定,该法规定。超过8000万的省不超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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