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下列情形中,属于背书形式上不连续的是()。

  • A

    甲将一张汇票转让给乙,注明背书日期为2010年4月10日,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注明背书日期为2010年4月2日

  • B

    甲将一张汇票转让给乙,乙被丙吸收合并,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

  • C

    甲将一张汇票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注明被背书人为“建行北京分行”

  • D

    甲将一张汇票转让给乙,丙偷得该汇票并盗盖乙的签章背书转让给丁

A

(1)背书日期前后不能衔接,因此选项A正确;

(2)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的汇票,背书连续,因此选项B错误;

(3)根据规定,在背书连续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事人,因此选项C错误;

(4)背书在实质上不连续,不影响背书的连续,因此选项D错误。

多做几道

  甲公司以其所持有的乙上市公司依法可转让股票出质向银行贷款,并与银行订立了书面质押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该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为(  )。    

  • A

    贷款合同签订之日  

  • B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 C

    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 D

    向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下列选项中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组成,说法正确的有(  )。

  • A

    董事会成员为3人至13人

  • B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 C

    董事的任期每届最长不得超过4年,连选可以连任

  • D

    董事会必须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王某、石某、冯某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王某、石某均以50万元现金出资,冯某以位于市中心的一套房产作价150万元出资。后因为市场因素导致该房产仅值100万元。公司债权人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冯某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已知当事人之间并无其他约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

    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承担连带责任

  • B

    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C

    冯某应当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王某、石某不承担责任

  • D

    冯某不承担补足出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规模较小且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    

  • A

    股东会指定的负责人  

  • B

    执行董事 

  • C

    总经理  

  • D

    执行监事

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  )的罚款。

  • A

    5%以15%以上    

  • B

    5%以15%以下

  • C

    1%以5%以下    

  • D

    1%以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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