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星之城大酒店是某县唯一一家三星级酒店,位于县城商业中心区,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县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发现,该酒店全面进行扩建后未经过消防安全检查验收,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县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消防法》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对星之城大酒店处以2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在限期内停止营业。星之城大酒店缴纳了全部罚款,但是对责令停业决定不予理睬,一直继续营业,县公安消防部门考虑到星之城大酒店停业会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于是依法将本案交由县公安局报请县政府决定如何处理。后来,县政府决定采取断电查封的方式强制执行,组织县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对星之城大酒店强行断电、查封。至此,星之城大酒店全面停业。附:《消防法》第70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1.根据法律规定,县公安消防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事先将处罚的理由、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当事人。本案中,星之城大酒店在此阶段依法享有的权利有()。A.要求国家赔偿的权利B.提起诉讼的权利C.陈述权、申辩权D.申请复议权E.要求听证权2.根据行政法理论和法律规定,下列关于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身份及其行政权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公安消防部门作为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无权作出罚款、责令停业决定,也无权强制执行罚款、责令停业决定B.公安消防部门作为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有权作出责令停业决定,但是无权作出罚款决定C.公安消防部门作为经法律授权的行政机构,有权作出罚款决定,但是无权作出责令停业决定D.公安消防部门作为经法律授权的行政机构,有权作出罚款、责令停业决定,但无权强制执行责令停业决定E.公安消防部门作为经法律授权的行政机构,有权作出罚款、责令停业决定,也有权强制执行责令停业决定3.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本案责令停业决定的强制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县政府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无效,理由是超越职权B.县政府作出强制执行责令停业决定前应事先举行听证C.县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事先书面催告星之城大酒店履行停业义务D.执法部门采取断电方式迫使星之城大酒店履行停业义务的做法违反法律E.执法部门强制执行责令停业决定,原则上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4.若星之城大酒店对处罚决定没有异议,但是认为实施断电查封的做法滥用职权、程序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下列关于本案被告和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被告应是县公安局,由县法院管辖此案B.被告应是县政府,由中级法院管辖此案C.被告应是县公安消防部门,由县法院管辖此案D.被告应是县公安消防部门、县政府以及县公安局、县工商局等执法部门(共同被告),由中级法院管辖此案E.被告应是县公安局、县工商局等执法部门,由县法院管辖此案

(1)

【答案】CE

【解析】(1)“此阶段”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享有的是事前救济权利;(2)本案涉及的处罚种类为责令停产停业,属于听证范围;(3)星之城大酒店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

(2)

【答案】E

【解析】参见题干所附《消防法》第70条的规定。

(3)

【答案】CE

【解析】(1)选项C: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2)选项DE: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4)

【答案】B

【解析】(1)实施断电查封的决议由县政府作出,被告为县政府。(2)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多做几道

2007年1月,甲、乙、丙三家公司经过协商,决定共同投资1000万元创办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开发某种保健品。其中:甲公司的持股比例为35%,乙公司持殷比例为21%.丙公司持股比例为“%。A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王某任A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9月20日,王某以A公司名义将300万元出借给股东乙公司。股东甲公司得知此事后,多次致函股东乙公司,要求清偿欠款,但乙公司置之不理。同年12月18日,股东甲公司致函A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要求提起诉讼追回欠款,但迟迟未得到答复。股东甲公司遴以自己的名义于2008年1月20日提起了股东代位诉讼。2008年2月1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7名董事中只有6名出席会议。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鉴于王某曾于2007年下半年擅自为另一公司B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A公司利益,该次会议作出解聘王某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决定。为了完善A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还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为了更好地发展,2008年8月,A公司决定与B公司合并,成立c股份有限公司。1.针对本案中的借款行为,下列有关股东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因借款是A公司的行为,股东甲公司无权提起诉讼B因借款没有征得股东甲公司的同意,股东甲公司有权起诉乙公司c.股东甲公司有权以王某为被告提起诉讼D股东甲公司应当以股东乙公司和王某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E股东甲公司有权以A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2下列关于A公司董事会召开及决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B董事谢某应当书面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C.董事谢某本人必须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能委托他人D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应由股东大会会议作出E.董事会无权作出解聘王某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决定3下列关于A公司与B公司合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A公司、B公司的合并协议,由A公司、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后即生效BA公司、B公司的合并协议,需经A公司、B公司各方股东(大)会作出批准决议才生效CA公司、B公司应自合并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合并事宜通知各自的债权人DA公司、B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各自要求A公司、B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EA公司、B公司因合并而解散,各方的债权、债务应由C公司承继4假设: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继续经营将导致C公司损失惨重。经股东大会决议C公司解散。下列有关C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解散C公司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多数通过方可生效B,清算组应当由C公司的董事组成C.清算期间,C公司存续,但是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D.C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应作为清算财产E.C公司清算期间办理注销登记前发生的民事诉讼事务,应当以清算组名义进行

(一)甲、己、丙、丁、戊作为发起人拟募集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他们认购了部分公司股份,剩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募集完毕后,发起人持有公司股份的38%,公开募集股份的认股人共计持有公司殷份的62%。在创立大会上,5位发起人及部分认股人出席,其中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总共持有公司股份的38%。创立大会审议了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并对公司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因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经过多方面综合考虑,创立大会依法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1、有关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发起人自身认够的公司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B发起人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c发起人公开募集股份,应当与证券公司订立承销协议D发起人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证券公司代收股款E.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2下列有关创立大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创立大会不能召开,因为有部分认股人未出席B创立大会可以召开,因为全部发起人均出席C创立大会可以召开,因为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艘份已经超过全体认股人所持股份数的半数D创立大会不能召开,因为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股份未超过全体认股人所持股份数的2/3E.创立大会可以召开,因为出席会议的发起人及认股人所持股份已经超过全部股份总数的半数3下列有关“连带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甲、乙、丙、丁、戊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B因召开创立大会欠付A宾馆的租赁费.A宾馆有权要求甲、乙、丙、丁、戊承担连带责任C.认股人王某因参加创立大会支付的交通费、住宿费有权要求甲、乙、丙、丁、戊承担连带责任D发起人丁前往工商局办理公司设立事务的途中将行人赵某撞成重伤,赵某有权要求甲、乙、丙、丁、戊承担连带责任E如果该公司顺利成立,但成立后发现甲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甲应当补缴,乙、丙、丁、戊承担连带责任4有关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时适用的决议规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B.应当经全体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c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发起人、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D应当经全体发起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E应当经全体发起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2006年5月,甲、乙、丙、丁、戊5家公司出资组建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甲以货币出资500万元,乙以厂房作价出资600万元,丙以技术作价出资400万元;丁以设备作价出资200万元,戊以商标作价出资300万元。公司成立后,发现股东丁的设备出资实际价值为50万元。A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5家股东各派,表9人组成,监事会由两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由甲公司派出担任董事的人兼任,另一名由戍公司派员出任,负责日常监事事务;股东按章程规定分配利润;公司决议应经全体股东过斗数通过。2007年10月,为了扩大公司规模,A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增资方案,董事长李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进行决议,A公司于临时股东会召刃前10日通知所有股东,告知会议内容及议程临时股东会对增资方案表决时,甲、丙、丁赞成,乙、戊反对,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2009年8月,A公司监事会在例行检查公司财务时,发现总经理王某擅自将公司300万元资金借给其亲属使用,收取好处费10万元。医该亲属遇车祸死亡,致使该笔借款无法收回。1.下列有关A公司设立出资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A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符合《公司法》要求B股东戊以商标出资不符合要求,应以其他出资方式补足,并对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c.丁的出资来达到要求,丁应按约定补足该差额D丁的出资未达到要求,其他股东不承担责任E.A公司股东货币出资金额未达到要求2下列有关A公司章程规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董事会由5家股东各派代表组成符合规定B.监事会的组成人员符合规定c.由甲公司的董事兼任监事的做法不符合规定D公司章程不得规定股东会的表决方式E股东可以按章程规定而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3.下列有关A公司增资和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董事长事某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B.增资决议有效,因表决符合公司章程规定C.增资决议无效,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D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符合《公司法》规定E.本公司1/3以上的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4下列有关A公司总经理王某擅自出借300万元资金的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A公司可针对该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总经理王某对该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该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各股东均可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该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其所得好处费10万元应收归公司所有E该行为没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尽的义务

甲、乙、丙、丁、戊5名发起人募集设立了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段本共计3000万股,其中甲持股20%.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及表决程序来作规定。2012年8月4日,甲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增资方案。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5日向记名股东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并于次日向无记名股东发布公告,要求全体股东于2012年8月15日前往公司所在地参加会议讨论公司增资事宜。乙因为不同意甲的提议而未出席会议。此次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0%同意通过3项决议:(1)通过公司增资方案;(2)改选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3)选举工会主席赵某为公司职工董事。会后,该公司根据此会议决议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应变更登记。乙认为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公司设立时,5名发起人应当认购的股份总数至少为()万股。A3008600C750D900E.10502.有关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甲有权提议召开此次临时股东大会B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C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监事会召集D对记名股东的会议通知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E.对无记名股东的会议通知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3有关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3项决议因乙缺席而无效B.增资方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C.选举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无效D选举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有效E选举赵某为公司职工董事的决议无效4有关乙所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如果乙持股10%以上,则有权提起该诉讼B不论乙的持股比例如何,均有权提起该诉讼C人民法院可以应被告的请求,要求乙提供相应担保D乙应当自上述3项决议作出之日起18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E.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华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且来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于2012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如何走出面临的困境。2012年4月1日,董事长李某向大股东发出召开2012年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大股东(持有股份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小股东不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如期召开,会议议程为两项:(1)讨论解决公司经营亏损问题的措施;(2)改选公司监事二人。会议有90名股东出席。经讨论,大家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表决解散公司。表决结果是:80名股东,占出席大会股东表决权3/5.同意解散公司。小股东黄某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1本案中,涉及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是否合法的问题。根据规定,下列各项条件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的有()。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股本总额1/4B.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的3/4C监事会提议召开D.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E董事长认为有必要召开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决议、通知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应以董事会的名义发出,而不是以李某的名义发出B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事项通知各股东C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李某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D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E股东无论持有股份多少,均有权参加临时股东大会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解散决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股东大会对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B.股东大会对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2/3以上通过C.股东大会对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D股东大会对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过半数通过E公司解散事项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4本案中,小股东黄某受到侵害的权益有()。A.平等权B知情权c.撤销权D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E.公平竞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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