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51%、14qo与35%。经营数年后,公司又开设一家分店,由丙任其负责人。后因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分店转让。对该决议,丙不同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丙可以该决议程序违法为由,主张撤销

  • B

    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 C

    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D

    公司可以丙不履行股东义务为由,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C

(1)选项A:转让分店并非法定股东会特殊决议事项,决议经甲、乙同意通过,无任何迹象表明该决议程序违法;(2)选项B:个别股东利益受损并非解散公司诉讼之诉由;(3)选项C: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对股东会通过的公司台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多做几道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1年前,债务人所为的下列行为中,无效或者可以撤销的是(  )。

  • A

    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 B

    债务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 C

    债务人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 D

    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债权人委员套是对破产程序进行监督的机构。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1年)

  • A

    是否设立债权人委员套,应由债权人会议根据需要决定

  • B

    债权人会议必须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套

  • C

    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定的债权人代表组成

  • D

    债权人委员套应当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可后方可设立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重整计划由(  )负责执行。

  • A

    债权人

  • B

    管理人

  • C

    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 D

    债务人

下列关于破产重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5牟回忆版)

  • A

    破产重整期间是指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至重整程序终止的期间

  • B

    破产重整期问,除债务人管理破产财产受管理人监督外,债务人的营业事务不受管理人干预

  • C

    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请求投资收益分配的权利受保护

  • D

    破产重整期问,债务人可以决定内部管理事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债权人取得的附生效条件的债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附生效条件的债权在条件成就前不得申报债权

  • B

    管理人应当依法提存对其的分配额

  • C

    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 D

    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的,应当交付给该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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