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内容是什么?

答: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依约支付工程款,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承包人就所建工程进行变卖、拍卖或作价,以行使优先受偿权。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规则是:

(1)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为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和安装合同的承包人,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的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分包人)也享有优先受偿权。工程合同无效,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亦享有优先受偿权。

(2)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为人员工资和垫付的工程款(包括约定的利息)。

(3)优先受偿权的客体为商业性工程,不包括公益性工程。

(4)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包括作价、变卖和拍卖。

(5)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间为自工程竣工之日起6个月。

(6)优先受偿权的效力可以对抗抵押权,但不得对抗已支付了主要价款的消费者的权利。


多做几道

简述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简述产品责任的概念。

我国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的产品标识有哪些要求?

简述生产者的产品内在质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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