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试论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果。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撤销权中所包含的形成权效力,直接表现在对于债务人的效力上:债务人所为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未履行的,无须继续履行;已经履行的,发生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即债务人可以请求受益人或转得人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2)对于受益人的效力。撤销权中所包含的请求权效力,则主要表现在对于受益人或者转得人的效力上:如果被撤销的法律行为在撤销之前已经实际履行,则该行为一经撤销,就发生受益人或者转得人的不当得利返还义务。债务人和债权人均得请求受益人或者转得人返还不当得利,但根据“入库规则”,受益人或者转得人的返还对象原则上应为债务人。此外,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26条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受益人等如果有过错,应与债务人适当分担。

  (3)对于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对于受益人或者转得人得请求其返还不当得利于债务人,也可以请求将给付标的直接交付于自己。但是,债权人不得就给付标的优先受偿,否则将违背债权人撤销权保全债务人一般责任财产之立法目的。但债权人受领给付之后,如果与债务人之间符合法定抵销权的适用条件,则可以主张抵销权的适用,从而事实上取得优先受偿的地位。

多做几道

简述法条竞合说。

简述违约金的特征。

甲多年在国外留学打工,后在国内买了一套商品房。因其长期住在国外,该房交由其父管理。后因城市房屋增值,甲父擅自以甲的名义将房屋出售给乙,并已交付房屋,约定三个月后办理过户手续。乙在未查明甲父是否获得代理权的情况下,便出资装修房屋,并乔迁入住。甲在得知卖房之事后,表示坚决反对,并以非法占有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乙迁出此房。法院判决乙退出房屋。乙因与甲父的买房合同,而蒙受了巨大损失,不仅损失了房屋装修、搬家费等,还因未及时购得房产,而遇到房产涨价导致损失,乙遂根据合同法状告甲父。请回答下列问题:(1)合同法理论称甲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何种类型合同?(2)《合同法》对此类合同如何规定?甲父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3)甲父在此案中,应对乙提起的哪些损失负赔偿责任?为什么?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限量生产的X型号的计算机100台,每台单价1万元;甲公司应交付定金30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则应支付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台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将30万元定金交付乙公司,并很快与丙公司就同一批货物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每台单价1.2万元。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为此甲公司向丙公司支付违约佥20万元。现甲公司要求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赔偿甲公司支付给丙公司的违约全20万元损失。乙公司则以定金条款无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问:(1)定金条款是否无效?(2)如果定金条款无效,是否会导致合同全部无效?为什么?(3)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定金责任?为什么?(4)丙公司能否直接要求乙公司对自己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简述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利息支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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