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民事诉讼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异同。

  民事诉讼代理与民事代理有某些共同之处,如代理人均需以代理权为依据,都必须遵循“显名主义”原则,代理的后果均归属于被代理人等等。但二者毕竟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代理,其间也存在着诸多差别,主要表现在:

  (1)民事诉讼代理活动的内客是民事诉讼活动,以民事诉讼法为法律依据,产生的后果也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律意义上的后果;而民事代理活动的内容是民事法律行为,以民事实体法为法律依据,直接产生民事实体权利义务方面的后果。

  (2)民事诉讼代理的被代理人是案件的当事人,因而其目的在于维护当事人的诉讼利益;民事代理的对象是民事主体,其目的在于协助民事主体实现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

多做几道

案件受理费

  简述诉讼费用予以退还的情况。

司法救助

  简述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主要情况。

  简述人民法院准予免交诉讼费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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