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国内法与国际法关系的国家实践。

正确答案:国内法与国际法关系的国家实践主要体现在国际习惯和国际条约两个方面:
(1)关于国际习惯的实践:在其宪法中对习惯法作出规定的国家,一般都对习惯法采取直接适用的方式。(1分)在英国,习惯法与普通法的地位相同,因而其效力低于议会的制定法;在美国,国际习惯法在美国的效力与英国的情况相似,得到普遍承认或至少已经美国同意的习惯法规则在美国国内有效,为美国所适用;在日本,习惯法规则不必经过特别立法即具有国内法的效力。(2分)
(2)关于条约的实践:它主要体现为条约在国内适用的方式和条约在国内法上的地位两个问题。(1分)条约在国内适用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直接使用方式(即纳入)、间接适用方式(即转化)以及混合制(纳入和转化的结合)。(2分)在各国的条约实践中,自动执行条约在国内法上的地位主要分为三种情况:条约效力在宪法之下,但由于一般法律(如法国);条约与本国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如美国);以及条约效力有条件地优于宪法(如荷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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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简述反人道罪的基本特征。

美国驻德黑兰外交领事人员案1979年,伊朗爆发伊斯兰革命,亲美的伊朗王国政府被推翻。在革命过程中,示威游行的伊朗学生冲击并占领了美国驻德黑兰使馆,扣留了美国驻伊使馆的外交领事人员。为此,美国于1980年宣布冻结了伊朗在美国的资产。在释放人质谈判未能迅速取得结果的情况下,卡特政府派遣特种部队潜入伊朗使用武力营救人质,但行动遭到失败。与此同时,1979年11月29日,美国向海牙国际法院对伊朗提起诉讼,请求国际法院指示临时保全措施,同时请求法院判定伊朗违反了《维也纳外交领事关系公约》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伊朗对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其理由之一是认为扣押美国外交人员是民众的行为,不是伊朗政府的行为,因此美伊两国之间不存在争端。案件进行过程中,美伊两国继续进行了谈判,并最终达成了解决的方案,被扣押的美国外交领事人员获得了释放。(1)美国与伊朗之间的纠纷是否属于国际争端?理由何在。(2)美伊纠纷如果是国际争端,请问它属于法律性争端还是政治性争端。(3)美国冻结伊朗在美资产的行为属于反报还是报复?理由何在。(4)美伊谈判解决人质问题,属于何种类型的国际争端解决方法。(5)美国能否在谈判的同时,又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甲、乙两国分别单方面向国际法院提出请求书,状告丙国的空中核试验违反国际法。甲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乙国非联合国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丙国既非联合国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它认为国际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但丙国还是写信给国际法院说:“甲国和乙国的起诉方式不正当,但本国政府还是准备出庭应诉。”问题:(1)国际法院对该案是否有强制管辖权?为什么。(2)国际法院对甲国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3)国际法院对丙国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4)国际法院所作判决对哪些国家具有法律拘束力?

简述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的概念及其特点。

简述国际法院确立管辖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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