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试述国家豁免原则的发展。

正确答案:国家豁免是指国家免受他国管辖的权利。(1分)根据属地原则,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享有管辖权,但对于外国元首、政府首脑、外交官员以及外国的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除外,因为它们享有管辖豁免权。(2分)
国家豁免原则是从“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这一罗马法谚语引申出来的一项国际习惯法规则。(2分)根据这项规则,国家被认为是主权实体,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不受外国法院的司法管辖,否则被视为有损于国家作为主权者的地位。(2分)
20世纪以前,国家豁免是无例外的,国家的一切行为和财产均免受外国法院的管辖,人们称之为“绝对豁免原则”。(2分)20世纪后,由于国家普遍从事商业活动,一次国家子啊处理国家豁免问题的案件时,开始把国家行为和财产按其运用目的区分为“主权性的”和“非主权性的”;对于用于主权目的的行为和财产可以享有豁免,否则不能享有豁免,这被称为“有限豁免原则”或“相对豁免原则”。(3分)目前,发达国家多采用有限豁免原则,发展中国家则多采用绝对豁免原则。(2分)2004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第一次以普遍性国际公约的方式确立了有限豁免原则。目前,有关的实践还有待进一步的发展。(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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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简述反人道罪的基本特征。

美国驻德黑兰外交领事人员案1979年,伊朗爆发伊斯兰革命,亲美的伊朗王国政府被推翻。在革命过程中,示威游行的伊朗学生冲击并占领了美国驻德黑兰使馆,扣留了美国驻伊使馆的外交领事人员。为此,美国于1980年宣布冻结了伊朗在美国的资产。在释放人质谈判未能迅速取得结果的情况下,卡特政府派遣特种部队潜入伊朗使用武力营救人质,但行动遭到失败。与此同时,1979年11月29日,美国向海牙国际法院对伊朗提起诉讼,请求国际法院指示临时保全措施,同时请求法院判定伊朗违反了《维也纳外交领事关系公约》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伊朗对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其理由之一是认为扣押美国外交人员是民众的行为,不是伊朗政府的行为,因此美伊两国之间不存在争端。案件进行过程中,美伊两国继续进行了谈判,并最终达成了解决的方案,被扣押的美国外交领事人员获得了释放。(1)美国与伊朗之间的纠纷是否属于国际争端?理由何在。(2)美伊纠纷如果是国际争端,请问它属于法律性争端还是政治性争端。(3)美国冻结伊朗在美资产的行为属于反报还是报复?理由何在。(4)美伊谈判解决人质问题,属于何种类型的国际争端解决方法。(5)美国能否在谈判的同时,又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甲、乙两国分别单方面向国际法院提出请求书,状告丙国的空中核试验违反国际法。甲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乙国非联合国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丙国既非联合国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它认为国际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但丙国还是写信给国际法院说:“甲国和乙国的起诉方式不正当,但本国政府还是准备出庭应诉。”问题:(1)国际法院对该案是否有强制管辖权?为什么。(2)国际法院对甲国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3)国际法院对丙国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4)国际法院所作判决对哪些国家具有法律拘束力?

简述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的概念及其特点。

简述国际法院确立管辖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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