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法定公证事项公证书的效力。

  答:(1)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某些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①法定公证事项公证书效力的概括性规定。 法定公证事项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未经公证,该事项不能产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效力。 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法定公证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某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公证时,公证就成为该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之一。 ③关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法定公证酌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某些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应当公证的,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否则不能产生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效力。

  (2)按照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或双边协定确定某些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根据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或双边协定,在国外使用的某些文书,必须经过公证,才能在使用国发生法律效力。 (3)由当事人约定某种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 对大多数法律行为,法律未规定其必须具备公证形式,但如果当事人对其约定必须经公证才能生效,则公证即成为该项法律行为的要件,如未按双方约定办理公证则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多做几道

  白律师接受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免费为70多岁的张大伯代理请求不孝的儿女支付赡养费。在开庭当天,白律师因要会见另一客户便没有为张大伯出庭。后张大伯找到白律师,白律师说:“本来就是免费的,已经给你写了诉状,我的援助义务已完成,出不出庭都由我。”  问题:白律师说得对吗?

案例:王律师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一合同纠纷案的代理人。在与原告丁某往来多次后,丁某对其很是信任,进而称兄道弟无话不谈。本案终结后二人继续交往,王律师顺便了解到有关丁某商业上的其他一些情况。后在一次酒会上,他向一位刚刚认识的广州商人朱某,透露了丁某公司准备低价从黑龙江某乡镇购进一批中药材的有关信息,于是被同样做药材生意的朱某先抢了商机,从而给丁某公司造成巨大损失。问:根据有关规定,对王律师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提出处理意见。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构成的犯罪有哪些?

  张律师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代理一合同纠纷案的代理人。在与原告李某往来多次后,李某对其很是信任,进而称兄道弟无话不谈;本案终结后二人继续交往,张律师顺便了解到有关李某商业上的其他一些情况。后在一次酒会上,他向一位刚刚认识的广州商人昊某,透露了李某公司准备代价从河北安国购进一批中药材的有关信息,于是被同样做药材生意的昊某先抢了商机,从而给李某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问:根据有关规定,对张律师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提出处理意见。

  简述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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