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案例:2014年10月15日,刘某与吴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刘某将一台空调转让给吴某,转让价款2000元,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一同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后来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公证处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纠纷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证处制作了调解书。问:本案中公证处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1)本案中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解是正确的,但其出具调解书的行为是违法的。(2分)
(2)经公证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进行调解。(1分)但是对公证调解达成协议的,公证机构不能制作调解书,当事人申请公证的,公证机构可以公证书的形式对调解协议加以确认。(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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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白律师接受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免费为70多岁的张大伯代理请求不孝的儿女支付赡养费。在开庭当天,白律师因要会见另一客户便没有为张大伯出庭。后张大伯找到白律师,白律师说:“本来就是免费的,已经给你写了诉状,我的援助义务已完成,出不出庭都由我。”  问题:白律师说得对吗?

案例:王律师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一合同纠纷案的代理人。在与原告丁某往来多次后,丁某对其很是信任,进而称兄道弟无话不谈。本案终结后二人继续交往,王律师顺便了解到有关丁某商业上的其他一些情况。后在一次酒会上,他向一位刚刚认识的广州商人朱某,透露了丁某公司准备低价从黑龙江某乡镇购进一批中药材的有关信息,于是被同样做药材生意的朱某先抢了商机,从而给丁某公司造成巨大损失。问:根据有关规定,对王律师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提出处理意见。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构成的犯罪有哪些?

  张律师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代理一合同纠纷案的代理人。在与原告李某往来多次后,李某对其很是信任,进而称兄道弟无话不谈;本案终结后二人继续交往,张律师顺便了解到有关李某商业上的其他一些情况。后在一次酒会上,他向一位刚刚认识的广州商人昊某,透露了李某公司准备代价从河北安国购进一批中药材的有关信息,于是被同样做药材生意的昊某先抢了商机,从而给李某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问:根据有关规定,对张律师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提出处理意见。

  简述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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