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论述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答: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六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以上六种情形,公安司法机关在不同诉讼阶段应当做出不同处理:

  (1)在立案审查阶段应当作出不立案的决定。

  (2)在侦查阶段,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3)在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上述六神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4)在审判阶段,第一种情形应宣判无罪,其余五种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被告人在审判阶段死亡的,一般情况下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是,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多做几道

法律规定了三种不起诉,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被告人郑某目抢劫罪被某县公安机关抓获,在侦查过程中,郑某还交代了自己曾经拒不返还齐某寄存在自己家中的一辆摩托车的事实。该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和侵占罪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谊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问题: 检察机关将抢劫罪与侵占罪一并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根据变更的具体内容不同,公诉变更可以分为撤回起诉、变更起诉、补充起诉和追加起诉。

  简述提起公诉的条件。

我国实行公诉和自诉相(结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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