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天,家住甲市的被告人王某、张某、黄某三人纠合在一起,黄某提出去找个小姐,王、张二人同意。当晚10点左右,被告人张某将本单位一面包车开出,三人驾车在通往乙市的公路上,当女青年陆某骑车迎面而来时,张某突然急刹车将陆某撞到,并将她劫持到车上,穿过乙市一直到达丙市的过程中三人轮奸了陆某。请结合本案,分析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的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因此,对本案来说,甲、乙、丙三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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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法律规定了三种不起诉,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被告人郑某目抢劫罪被某县公安机关抓获,在侦查过程中,郑某还交代了自己曾经拒不返还齐某寄存在自己家中的一辆摩托车的事实。该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和侵占罪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谊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问题: 检察机关将抢劫罪与侵占罪一并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根据变更的具体内容不同,公诉变更可以分为撤回起诉、变更起诉、补充起诉和追加起诉。

  简述提起公诉的条件。

我国实行公诉和自诉相(结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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