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金山县发生一起抢劫案,该县公安机关组成以林刚为组长的侦查小组进行侦查,后来抓获以赵山为首的专门实施抢劫活动的犯罪团伙一干人。经过讯问,林刚发现赵山正是当年狠心抛弃其母子的亲生父亲,赵山也认出了林刚。赵山认为林刚可能会公报私仇,要求林刚退出侦查小组,不能参与对其的讯问。林刚认为自己会公正办案,坚决不同意退出侦查小组。问:这种情况属于刑事诉讼法中的什么制度?赵山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这种情况属于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赵山的要求合理。因为林刚是赵山当年抛弃的亲生儿子,两人之间有着利害关系。赵山有理由认为林刚会加入主观感情因素在侦查过程中作出对自己不利的行为。所以赵山的要求是合理的,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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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法律规定了三种不起诉,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被告人郑某目抢劫罪被某县公安机关抓获,在侦查过程中,郑某还交代了自己曾经拒不返还齐某寄存在自己家中的一辆摩托车的事实。该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和侵占罪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谊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问题: 检察机关将抢劫罪与侵占罪一并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根据变更的具体内容不同,公诉变更可以分为撤回起诉、变更起诉、补充起诉和追加起诉。

  简述提起公诉的条件。

我国实行公诉和自诉相(结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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