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论述证明对象的范围。

  刑事证明对象大体分为刑事实体法上的事实和刑事程序法上的事实。

  刑事实体法事实包括:

  (1)犯罪构成要件的诸事实。

  (2)作为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理由的事实。

  (3)各种犯罪阻却事由的事实。

  刑事程序法事实包括:

  (1)关于回避理由方面的事实。

  (2)关于当事人耽误诉讼期间原因的事实。

  (3)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

  (4)取证过程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

  (5)审判过程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的事实。

  (6)执行中的某些事实。


多做几道

法律规定了三种不起诉,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被告人郑某目抢劫罪被某县公安机关抓获,在侦查过程中,郑某还交代了自己曾经拒不返还齐某寄存在自己家中的一辆摩托车的事实。该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和侵占罪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谊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问题: 检察机关将抢劫罪与侵占罪一并向法院起诉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根据变更的具体内容不同,公诉变更可以分为撤回起诉、变更起诉、补充起诉和追加起诉。

  简述提起公诉的条件。

我国实行公诉和自诉相(结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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