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试论边沁的法典编纂理论。

正确答案:(1)边沁以为,法律未能够以法典的形式表达出来就不是完整的。因此主张要编纂法典。(2分)
(2)他认为,一部法典必须满足以下4种条件:
①必须是完整的;(2分)
②必须是普遍的;(2分)
③这些法则必须用严格的逻辑顺序叙述出来;(2分)
④在叙述时,必须使用严格一致的术语;(2分)
(3)边沁的法典编纂理论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产物;(2分)边沁是一个激进的法律改革家。(1分)
(以上各点展开论述方可给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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