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议会委员会制的特征。

(1)市议会由市民选举产生的有一定任期的议员组成,既是立法机关又是行政机关,有权制定各种政策、法令、章程和决定本市的税率、编制、预算等。

(2)市长由市议员选举产生,兼任市议会主席,除主持市议会以外还承担一些礼仪性的职责。市长无实权,但在市议会表决中当不同意见表决票数相等时,可投决定性的一票。

(3)市议会设有若干委员会,它们相当于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可根据市议会授权自行处理其主管事务.但必须向议会报告并接受其审核。城市委员会在性质上属市议会的执行机构,它们有不同的种类,因不同的城市而不相同。

(4)市议会任命一些市政官员,与委员会对口设置,共同处理城市管理的日常事务。市政官员对市议会负责,主要有市秘书、司库、教育官、卫生视察员、消防主任等,个别市议员无权对其发号施令。

多做几道

简述西方国家挑选陪审团成员的方法。

简述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的行政裁判制度发生的重大变革。

阅读下列材料,并根据材料后的问题作出回答:【材料一】美国宪法《权利法案》(即前十条宪法修正案)中,有两条直接提到陪审团:第五修正隶说,“无论何人,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书,不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审判……”第六修正案说,“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和公开的审判……”【材料二】轰动一时的天津人赵燕被美国海关及边界防卫队执法人员洛德斯殴打一案发生后,美国司法机关即组成大陪审团,听取检察官的报告,决定是否起诉洛德斯。大陪审团成员是通过随机抽取驾照号码的办法从当地普通公民中选出的。洛德斯一案的大陪审团包括5名黑人和18名白人。在听证中,检察官雷德菲尔向大陪审团提交了受害人的照片以及多位证人的证词。赵燕本人还现场模拟了事发时肩挎照相机和背包、手拿衣服的情景,证明事件发生时,受害人根本不可能挣扎。检察官最终说服了大陪审团,23名成员一致裁决:起诉洛德斯。请回答下列问题:(1)材料一中,第五、第六修正案中的陪审团是同一种类型的陪审团吗?若不是,是哪两种类型?区别是什么?(2)材料二中,挑选陪审团成员的方法是什么?其他挑选成员的方式是什么?

试述英国陪审团制度的起源。

审检合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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