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要求:判断甲公司2018年11月10日合同变更的情形,并说明其会计处理。

考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1)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未转让的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3)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1)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本题属于合同变更情形中的(2),故应终止原合同,将乙、丙商品合并为新合同。

多做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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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编制情形一下甲公司的账务处理(金额:万元)。

编制情形二下甲公司的账务处理(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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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判断甲公司2×17年10月31日是否应当将该专利技术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并说明理由,如果需要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编制相应的会计处理分录。

说明甲公司2×17年12月31日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并编制相关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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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根据资料,编制2×17年10月31日甲公司将该酒店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时相关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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