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我们应当怎样理解法、正义、法律正义?

  (1)法、正义、法律正义三者确有相当程度的重合和会通之处,它们都是一种规范,都为个人、组织、社会、国家提供行为标准和指明行为方向,都可以对一定的社会秩序、社会利益和社会关系发生影响。历史上和现实中,大量的法律规范的确体现着正义,使正义得以伸张。

  (2)法、正义、法律正义是三种不同的规范或事物:法,这是一种常见的制度规范;正义,这是一种高层次伦理规范;而法律正义,则融合了法和正义两种要素,是制度规范和高层次伦理规范的结合。法律正义既是法又是正义,是法定化的正义,是正义化的法。当我们说法律正义时,所指称的,是以法的形式存在的正义,或是包含着正义的法。这种兼有法和正义两重属性、介于法和正义两者之间的法律正义,既同法和正义有很大程度的重舍和会通性,也同法和正义保持一定的界限。

  (3)法不仅有体现正义和保障人类进步的一面,也有泯灭正艾和阻碍文明进步的一面,不少法非但不体现正义,相反还以扼杀和泯灭正义为其目的。比如,中国封建时代的“具五刑”、“族刑连坐”之类的刑事处罚方法,就显然同正义相悖。

  法同正义诚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然而法并不等于正义。事实上,只有部分正义,适合以法的形式体现出采。正义中的许多内容是难以转换为法律规范的。正义如欲实现法的转化,需经国家和社会的选择,选择的成果便是法律正义。

多做几道

  简述国内外法的渊源价值的综合体现。

  试述中国民法典编纂需要选择和提炼哪些渊源。

  简述传统法的渊源理论的两种偏向。

  试述法的渊源价值与良法美制的关系。

  在法的渊源转变为法的过程中,其价值实现的基本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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