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若甲、乙不支付维修费,丙电脑维修部是否有权留置该电脑?并说明理由。

考点:留置权

        本题考查的是留置权成立的要件。只有在债权已届清偿期以后,债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债权人才能留置债务人交给其占有的财产,在此之前债权人无权留置。

        材料已表明:4月4日,丙电脑维修部维修完毕,通知甲、乙10日内取回电脑,并支付维修费500元;在到期日15日之前,甲、乙均未取走电脑和支付维修费,同时,丙已占用该电脑,且双方是就电脑维修同一项法律关系,因此丙有权留置该电脑。

        【提个醒】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在此法律关系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本题为丙),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本题为电脑)。

多做几道

D公司承担何种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未背书前,F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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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C公司是否因B公司的背书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有权向甲和C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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