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戊表示反对的情况下,洪汇合伙企业可以改变主要经营场所吗?请说明理由。

考点:合伙事务执行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多做几道

D公司承担何种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未背书前,F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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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C公司是否因B公司的背书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有权向甲和C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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