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有法谚云:“法律为未来作规定,法官为过去作判决”。关于该法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法律的内容规定总是超前的,法官的判决根据总是滞后的

B

法官只考虑已经发生的事实,故判案时一律选择适用旧法

C

法律绝对禁止溯及既往

D

即使案件事实发生在过去,但“为未来作规定”的法律仍然可以作为其认定的根据

法的时间效力,法的现代化

   “法律为未来做规定”,意思是说法律是针对未来的行为发生效力的,人们在做出一个行为的时候只应该遵守行为时已经存在的法律,这个原则被称为“法不溯及既往”,也叫“从旧”原则。但是当新法和旧法相比较,新法更加有利于保障人权时,可以适用新法来解决新法生效以前已经发生的行为,这叫“从新”,也就是说新法可以有条件的溯及既往。有此可见,在法律时间效力问题上,以溯及既往为原则,以不溯及既往为例外。

    “法官为过去作判决”,意思是说法官要裁判的事实,是已经发生的事实,就法官介入这一时间点而言,该事实已经实施完毕。法官裁判时,应该以该事实发生前已经存在的法律作为裁判的依据。

       AB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D项:说法正确,当选。综上所述,就A项的表述来说,立法者是为未来立法,这就要求立法者对将来要发生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预测能力,但是立法者的预测能力是有限的,将来要发生的行为总有一些是立法者无法预测到的,正因为如此,现实中的法律总有滞后性,故说“法律的内容总是超前的”是不对的。B项说法官裁判案件时总考虑适用旧法也是不对的,因为新法在能更好地保障人权时也可以溯及既往的适用。C项的错误如前面言:“法不溯及既往”这一原则并不绝对。

多做几道

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A

房检察官在同乡聚会时向许法官打听其在办案件审理情况,并让其估计判处结果。根据我国国情,房检察官的行为可以被理解

B

关检察长以暂停工作要挟江检察官放弃个人意见,按照陈科长的判断处理某案。关检察长的行为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要求相一致

C

容检察官在本地香蕉滞销,蕉农面临重大损失时,多方奔走将10万斤香蕉销往外地,为蕉农挽回了损失,本人获辛苦费5000元。容检察官没有违反有关经商办企业、违法违规营利活动的规定

D

成检察官从检察院离任5年后,以律师身份担任各类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受到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一致肯定。成检察官的行为符合《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

王检察官的下列哪一行为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要求?

A

穿着检察正装、佩戴检察标识参加单位组织的慰问孤寡老人的公益活动

B

承办一起两村械斗引起的伤害案,受害人系密切近邻,但为早日结案未主动申请回避

C

参加朋友聚会,谈及在办案件犯罪嫌疑人梁某交代包养了4个情人,但嘱咐朋友不要外传

D

业余时间在某酒吧任萨克斯管主奏,对其检察官身份不予否认,收取适当报酬

检察一体原则是指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依法构成统一的整体,下级检察机关、下级检察官应当根据上级检察机关、上级检察官的批示和命令开展工作。据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各级检察院实行检察委员会领导下的检察长负责制

B

上级检察院可建议而不可直接变更、撤销下级检察院的决定

C

在执行检察职能时,相关检察院有协助办案检察院的义务

D

检察官之间在职务关系上可相互承继而不可相互移转和代理

下列哪一情形下律师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A

律师与委托当事人系多年好友

B

接受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系该案件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但委托人知悉且同意

C

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民事案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代理人

D

委托关系停止后二年,律师就同一法律业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委托

某检察院对王某盗窃案提出二审抗诉,王某未委托辩护人,欲申请法律援助。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王某申请法律援助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B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严格审查王某的经济状况

C

法律援助机构只能委派律师担任王某的辩护人

D

法律援助机构决定不提供法律援助时,王某可以向该机构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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