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因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的期间,计入审理期限

B

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C

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

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期间的计算单位和方法

         无答案(原答案为D)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B项: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不当选。《刑诉解释》第181条第2款规定:“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7日内审查完毕。”并未规定不计入审理期限。

        C项:说法缺乏法律依据,不当选。《刑诉解释》第256条规定:“依照前两条规定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并未规定不计入审限。

        D项:说法同样不具有法律依据,不当选。现行司法解释未规定对因申请调取新证据而延期审理的期限是否计入审限。

原答案依据:原《刑诉解释》第181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可见,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因此D项说法错误。B项是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期间的考查,原《刑诉解释》第11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7日内审查完毕。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可见,法院对案件庭前审查的期限,无论是适用普通程序还是适用简易程序,均不计入审理期限,因此该项说法错误。C项是因合议庭另行指定辩护人而导致延期审理的期间,原《刑诉解释》第164条规定:“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第165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一)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二)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3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准许。依照本解释第164条、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可见,此种情形下自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10日内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因此该项说法错误。D项是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的期限,原《刑诉解释》第156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理由并继续审理。依照前款规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可见,此种情形下延期审理的期限在一个月内,不计入审理期限,因此该项说法正确。

多做几道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B

在A项所列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C

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

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法院受理叶某涉嫌故意杀害郭某案后,发现其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经鉴定,叶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法院审理后判决宣告叶某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关于此案的救济程序,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A

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

B

叶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

叶某对强制医疗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D

郭某的近亲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甲将乙杀害,经鉴定甲系精神病人,检察院申请法院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法院审理该案,应当会见甲

B

甲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可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C

甲出庭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代为发表意见

D

经审理发现甲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A

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又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B

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

C

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

D

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

某涉嫌纵火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诊断患严重疾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同时决定予以监外执行。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A

决定监外执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

B

钱某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C

如钱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应当予以收监

D

如法院作出收监决定,钱某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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