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

为保证侦查活动的规范性与合法性,只有侦查人员可进行勘验、检查

B

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

C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女医师进行

D

勘验、检查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勘验、检查笔录上没有见证人签名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勘验、检查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可见,侦查人员可以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并非只有侦查人员可进行。

       B项:说法正确,当选。《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可见,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但并未要求必须是女医师。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刑诉解释》第73条规定:“在勘验、检查、搜查过程中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笔录或者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一)勘验、检查、搜查、提取笔录或者扣押清单上没有侦查人员、物品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或者对物品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等注明不详的;(二)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未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无复制时间,或者无被收集、调取人签名、盖章的;(三)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没有制作人关于制作过程和原物、原件存放地点的说明,或者说明中无签名的;(四)有其他瑕疵的。对物证、书证的来源、收集程序有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该物证、书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可见,勘验、检查笔录上没有见证人签名的,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可以采用,并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多做几道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B

在A项所列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C

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

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法院受理叶某涉嫌故意杀害郭某案后,发现其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经鉴定,叶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法院审理后判决宣告叶某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关于此案的救济程序,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A

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

B

叶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

叶某对强制医疗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D

郭某的近亲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甲将乙杀害,经鉴定甲系精神病人,检察院申请法院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法院审理该案,应当会见甲

B

甲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可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C

甲出庭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代为发表意见

D

经审理发现甲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A

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又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B

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

C

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

D

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

某涉嫌纵火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诊断患严重疾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同时决定予以监外执行。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A

决定监外执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

B

钱某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C

如钱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应当予以收监

D

如法院作出收监决定,钱某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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