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

被告人有参加庭前会议的权利

B

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可在庭前会议中进行调解

C

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可在庭前会议中就是否排除作出决定

D

控辩双方可在庭前会议中就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进行讨论

公诉案件庭前审查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刑诉解释》第183条规定:“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三)社会影响重大的;(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可见,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但并未赋予被告人选择是否参加庭前会议的权利。

    B项:说法正确,当选。《刑事诉讼法》第182条第2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刑诉解释》第184条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三)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四)是否提供新的证据;(五)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六)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七)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八)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可见,在庭前会议中,对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上述规定,在庭前会议中,就非法证据排除等相关问题,控辩双方只能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并未规定可以对相关问题作出决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11条规定:“审判案件应当以庭审为中心。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据此,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可在庭前会议中就是否排除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但不得在庭前会议中作出是否排除的决定。

    D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上述规定,在庭前会议中,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就是控辩双方可以就出庭证人名单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即双方可以就此进行讨论。

多做几道

李某因琐事将邻居王某打成轻伤。案发后,李家积极赔偿,赔礼道歉,得到王家谅解。如检察院根据双方和解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

双方和解具有自愿性、合法性

B

李某实施伤害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C

李某五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D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关于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

交通肇事罪

B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刑讯逼供罪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落不明。

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B

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C

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

D

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公安机关

B

检察院

C

法院

D

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

B

鉴于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只通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

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

D

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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