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

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

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

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

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

       A项:说法错误,当选。《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已经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孙、李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合伙企业法》第27条第2款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故孙、李有权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

       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合伙企业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注意,只有其他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异议权,不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享有异议权,但享有监督权。

       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合伙企业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赵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撤销对赵的委托。

多做几道

某化肥厂以其污水处理设施“效率低、费用高”为由,予以停运拆除。在下列哪一情况下,该厂构成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A

未在事前获得权威性技术论证

B

未采用替代性的污水处理措施

C

未征得当地环保局的同意

D

未征得附近村民的同意

某央企位于某省的一家工厂,因严重污染环境,被责令限期治理。该厂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业。关于对该厂污染治理的行政处理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由所在市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省政府责令停业

B

由省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国务院责令停业

C

由省政府责令限期治理,省政府责令停业并报国务院批准

D

由国家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国务院责令停业

某省A市和B市分别位于同一河流的上下游。A市欲建农药厂。在环境影响评价书报批时,B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该厂对本市影响很大,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异议。在此情况下,该环境影响评价书应当由下列哪一部门审批?

A

省政府发改委

B

省人大常委会

C

省农药生产行政监管部门

D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B

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

C

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D

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某采石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后,采用的爆破技术发生重大变动,其所生粉尘将导致周边居民的农作物受损。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B

建设单位应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C

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完全相同

D

居民将来主张该采石场承担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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