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县公安局开展整治非法改装机动车的专项行动,向社会发布通知:禁止改装机动车,发现非法改装机动车的,除依法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外,机动车所有人须到指定场所学习交通法规5日并出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不自行恢复的予以强制恢复。某县公安局依此通知查处10辆机动车,要求其所有人到指定场所学习交通法规5日并出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通知为具体行政行为

B

要求10名机动车所有人学习交通法规5日的行为为行政指导

C

通知所指的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为行政处罚

D

通知所指的强制恢复为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的种类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针对不特定相对人制定规则的行为,包括行政立法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为。本题中,公安局发布的“通知”为抽象行政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要求10名机动车所有人学习交通法规5日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不是指导行为。

       C项:说法正确,当选。《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本题中,通知所指的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为行政处罚,符合该条规定。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义务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本案中,强制恢复行为为行政强制执行,因为强制恢复以相对人不履行作为义务为适用前提。

多做几道

某法院以杜某逾期未履行偿债判决为由,先将其房屋查封,后裁定将房屋过户以抵债。杜某认为强制执行超过申请数额而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房屋过户损失30万元,查封造成屋内财产毁损和丢失5000元,误工损失2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万元。下列哪一事项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A

2000元

B

5000元  

C

1万元 

D

30万元

甲市乙县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时执行了案外人李某的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李某向乙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后申请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乙县法院申请不公开质证,赔偿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

B

李某对乙县法院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的,即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C

赔偿委员会根据李某的申请调取的证据,作为李某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D

赔偿委员会应当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某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县公安局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张某遂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赔偿义务机关为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

B

张某的赔偿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

C

张某当面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D

如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张某可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某县公安局于2012年5月25日以方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取保候审,8月11日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方某。2013年5月11日,法院以指控依据不足为由判决方某无罪,方某被释放。2014年3月2日方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B

赔偿义务机关可就赔偿方式和数额与方某协商,但不得就赔偿项目进行协商

C

方某2012年6月26日至8月11日取保候审,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D

对方某的赔偿金标准应按照2012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作出处罚决定。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

B

公司不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C

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进行调解

D

公司如在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申请,行政复议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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