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

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C

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

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A项:说法正确,当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本题中区政府作出的拒绝公开的决定,属于该条第二种情形,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刘某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而不是2个月。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第1项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题中,被告为区政府,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故该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题中,刘某系某工厂职工,其所申请公开的信息是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与刘某的生活和刘某的权利直接相关。

多做几道

某法院以杜某逾期未履行偿债判决为由,先将其房屋查封,后裁定将房屋过户以抵债。杜某认为强制执行超过申请数额而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赔偿房屋过户损失30万元,查封造成屋内财产毁损和丢失5000元,误工损失2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万元。下列哪一事项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A

2000元

B

5000元  

C

1万元 

D

30万元

甲市乙县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时执行了案外人李某的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李某向乙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后申请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乙县法院申请不公开质证,赔偿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

B

李某对乙县法院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的,即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C

赔偿委员会根据李某的申请调取的证据,作为李某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D

赔偿委员会应当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某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县公安局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张某遂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赔偿义务机关为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

B

张某的赔偿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

C

张某当面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D

如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张某可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某县公安局于2012年5月25日以方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取保候审,8月11日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方某。2013年5月11日,法院以指控依据不足为由判决方某无罪,方某被释放。2014年3月2日方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B

赔偿义务机关可就赔偿方式和数额与方某协商,但不得就赔偿项目进行协商

C

方某2012年6月26日至8月11日取保候审,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D

对方某的赔偿金标准应按照2012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作出处罚决定。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

B

公司不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C

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进行调解

D

公司如在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申请,行政复议中止

该科目易错题

该题目相似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