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北京某企业在北京设立总机构,在上海和深圳分别设立了二级分支机构.20x6年上海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是500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深圳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是400万元、60万元、800万元。20x7年第一季度该企业统一计算的应预缴的所得税为200万元。深圳分支机构20×7年第一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 A

    42.01

  • B

    45.01

  • C

    50.00

  • D

    100.00

A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深圳分支机构分摊比例=[400÷(400+500)]×0.35+[60÷(60+100)]×0.35+[800÷(800+1000)]×0.30=42.01%;深圳分支机构应预缴所得税=200×50%×42,01%=42.01(万元)。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题库维护老师:LWJ


多做几道

下列所得应计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的是(  )。

  • A

    职工的加班费补贴

  • B

    独生子女费补贴

  • C

    托儿补贴

  • D

    按国家规定的误餐补助

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纳税地点是(  )。

  • A

    收入来源地

  • B

    税务局指定地点

  • C

    纳税人户籍所在地

  • D

    纳税人选择并固定一地

德国公民史密斯先生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受其任职的境外德国公司委派,来华对该公司在华分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史密斯先生2015年10月1日来华,2015年12月13日离境返回德国,期间取得境外德国公司每月支付的工资折合人民币86000元;,2015年11月一次性取得中国福利彩票中奖收入50000元;同月,史密斯先生委托律师出售其在德国的一辆房车,取得转让收入170万元,该房车原购买价格为80万元。2015年11月史密斯先生应在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 A

    2000

  • B

    10000

  • C

    9650

  • D

    404000

中国居民王某为境内某上市公司的职员,公司代其负担缴纳个人所得税,2011年10月王某取得不含税工资4500元。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当月应为王某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元。

  • A

    30.93

  • B

    156.25

  • C

    294.12

  • D

    330.25

下列各项中,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有(  )。

  • A

    子女教育费

  • B

    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

  • C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 D

    外籍个人取得的现金伙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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