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总机构设在西部地区的某国家鼓励类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股权比例6:4,1996年开始投产,经营期限为10年。该公司2000年开始获利,从当年起享受免、减税待遇。2008年,该公司自行核算的会计利润为600万元(含从境外A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80万元,A企业所在国所得税率20%;从境内B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20万元,B企业所得税率15%)。经某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审查,该企业2008年的会计核算资料中,存在下列情况:(1)“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全年业务招待费36万元(该公司当年的产品销售收入净额为3000万元,租金收入400万元);列支新产品开发费用12万元;列支的职工福利类开支30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2)“财务费用”科目中,列支了向其他企业拆借资金的利息支出22.5万元,借款金额为300万元,利率为9%(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年利率为4%);(3)“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有对外捐赠款40万元。其中:通过红十字会向某灾区捐款22万元,直接向某校运动会捐赠18万元;(4)取得某企业捐赠的原材料,价税合计金额40万元,该企业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账户;(5)当年以机器设备对外投资,账面净值为80万元,双方确认的价值为100万元,对该项业务未做所得税处理(本业务不考虑相关费用和流转税及附加)。(6)2006年3月,该企业董事会决定将2004年计提的30万元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TSE}问题:{TS}“管理费用”(考虑加计扣除)和“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 A

    22.50

  • B

    24.50

  • C

    25.50

  • D

    28.50

C

①管理费用(考虑加计扣除)项目按现行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销售(营业)收入×5‰=(3000+400)X 5‰=l7(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36×60%=21 6(万元),按l7万元捐赠,调增36-17=19(万元)。
新产品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50%,调减应纳税所得额l2×50%=6(万元)。
②财务费用项目
2008年度借款利息期间=22.5÷(300×9%)×12=10个月;
利息费用扣除限额=300×4%÷l2×10=10(万元),实际发生22.5万元.可以扣除10万元,应调增22.5-10=12.5(万元)。
合计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19-6+12.5=25.5(万元)。

多做几道

下列所得应计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的是(  )。

  • A

    职工的加班费补贴

  • B

    独生子女费补贴

  • C

    托儿补贴

  • D

    按国家规定的误餐补助

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纳税地点是(  )。

  • A

    收入来源地

  • B

    税务局指定地点

  • C

    纳税人户籍所在地

  • D

    纳税人选择并固定一地

德国公民史密斯先生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受其任职的境外德国公司委派,来华对该公司在华分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史密斯先生2015年10月1日来华,2015年12月13日离境返回德国,期间取得境外德国公司每月支付的工资折合人民币86000元;,2015年11月一次性取得中国福利彩票中奖收入50000元;同月,史密斯先生委托律师出售其在德国的一辆房车,取得转让收入170万元,该房车原购买价格为80万元。2015年11月史密斯先生应在中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 A

    2000

  • B

    10000

  • C

    9650

  • D

    404000

中国居民王某为境内某上市公司的职员,公司代其负担缴纳个人所得税,2011年10月王某取得不含税工资4500元。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当月应为王某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元。

  • A

    30.93

  • B

    156.25

  • C

    294.12

  • D

    330.25

下列各项中,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有(  )。

  • A

    子女教育费

  • B

    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津贴

  • C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 D

    外籍个人取得的现金伙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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