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铜铁制造公司招用了一批工人.高某(男,22周岁)是其中一员。高某上班后.多次向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可一直到高某上班后2个月,公司才与他订立书面劳动台同。合同中约定:暂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对高某予以转正,并录用为职工,确定正式合同期,买行劳动合同制;高某入公司时.须交纳2000元押金,合同期限届满后退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现高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患病或非固工负伤的.可以报销医疗费,医疗期满后,如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补偿;合同期内高某不得结婚.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高某如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45天通知公司.同时.所交押垒不予退还;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向高某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高某应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果高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负伤.公司不予负责;高某可以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  问:(1)高某与A公司的劳动关系何时确立?为什么?  (2)A公司在高某上班后2个月与之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述劳动合同内容有何违法之处?

  (1)A公司自用工之日即与高某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本中,A公司与高某之间的劳动关系确立的时间应是A公司用工之日,即自高某上班之日起.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已经确立。

  (2)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10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A公司一直到高桌上班后2个月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显然违反本条规定。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资。本案中,A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满1年未与高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起向高某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高某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上述劳动合同内容的违法之处如下:

  ①暂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对高某予以转正,并录用为职工,确定正式合同期。

  ②高某入公司时,须交纳2000元押金。

  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现高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④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可以报销医疗费,医疗期满后,如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补偿。

  ⑤合同期内高某不得结婚,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⑥高某如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45天通知公司,同时,所交押金不予退还。

  ⑦如果高某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负伤,公司不予负责。

  ⑧高某可以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


多做几道

  简述协商工资应参考的因素。  

  简述工资的特征。

  简要说明欠薪支付保障措施。

最低工资

  名词解释: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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