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撤销死亡宣告的法律后果。

  答:宣告死亡的判决一经撤销,发生以下法律后果:

  (1)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不消灭,其仍可享有各种人身权和财产权。

  (2)根据《民法通则》第25条的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3)根据《民法通则的意见》第37条的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人的配偶在其被宣告死亡后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4)根据《民法通则的意见》第38条的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人的子女在被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该收养关系有效。被撤销死亡宣告人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莽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多做几道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

  某市土地管理局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某会司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对土地用途、开发期限、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某公司于合同成立后,依约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但来按约定的期限开发、利用土地,致使土地一直闲置。土地管理局在多次催促无效果的情况下,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问:土地管理局能否收回土地使用权?

  试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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