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区别。

正确答案:
(1)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根据是因为本诉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根据是对本诉中的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全部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
(2)诉讼地位不同。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地位会根据不同的类型,扮演被告或辅助人的角色;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相当于原告的诉讼地位。
(3)享有的权利不同。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常不享有与处分实体权利有关联的诉讼权利,如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原告所应享有的所有权利。
(4)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是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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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案件受理费

  简述诉讼费用予以退还的情况。

司法救助

  简述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的主要情况。

  简述人民法院准予免交诉讼费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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