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试述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答:(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办理公证过程中将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非法提供给他人是属于国家行政体制和事业单位体制下的公证机构,那幺这种情形下公证员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2)行为人实施了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行为。由于公证机构是提供公共服务的证明机构,本罪在公证活动中表现为公证员把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

  (3)情节必须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由于非法将公民的个人信息出售、提供给他人严重影响了公民的正常生活,或者公民的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行为人是否以谋利为目的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多做几道

  白律师接受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免费为70多岁的张大伯代理请求不孝的儿女支付赡养费。在开庭当天,白律师因要会见另一客户便没有为张大伯出庭。后张大伯找到白律师,白律师说:“本来就是免费的,已经给你写了诉状,我的援助义务已完成,出不出庭都由我。”  问题:白律师说得对吗?

案例:王律师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一合同纠纷案的代理人。在与原告丁某往来多次后,丁某对其很是信任,进而称兄道弟无话不谈。本案终结后二人继续交往,王律师顺便了解到有关丁某商业上的其他一些情况。后在一次酒会上,他向一位刚刚认识的广州商人朱某,透露了丁某公司准备低价从黑龙江某乡镇购进一批中药材的有关信息,于是被同样做药材生意的朱某先抢了商机,从而给丁某公司造成巨大损失。问:根据有关规定,对王律师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提出处理意见。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构成的犯罪有哪些?

  张律师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代理一合同纠纷案的代理人。在与原告李某往来多次后,李某对其很是信任,进而称兄道弟无话不谈;本案终结后二人继续交往,张律师顺便了解到有关李某商业上的其他一些情况。后在一次酒会上,他向一位刚刚认识的广州商人昊某,透露了李某公司准备代价从河北安国购进一批中药材的有关信息,于是被同样做药材生意的昊某先抢了商机,从而给李某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问:根据有关规定,对张律师的行为应如何认定?提出处理意见。

  简述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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