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下列一组事实材料,根据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2013年6月10日,美国国会参议院以66票赞成、27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2014至2018财年农业法案。该法案规定未来5年,联邦政府每年农业开支约为1000亿美元,其中近80%将用于为低收入家庭提供补助的食品券项目,约15%将用于农产品补贴和农作物保险补贴。但是,6月20日该法案在众议院被否决。随后,该法案作出修订,在删除了食品救济券预算等内容后,6月25日该法案才以具有明显党派分歧的表决结果获得众议院的通过。【材料二】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参议院民主党人觉得,民众对油价的普遍不满和对联邦赤字的担心,使他们有机会在一系列能源减税措施上面大做文章,包括针对石油和乙醇生产商的减税措施。他们在2011年5月10日推出了一个计划,将取消对五大石油公司减税后10年节省出来的210亿美元用于减少巨额财政赤字。请回答以下问题:(1)由材料一可以看出,美国两院制的特点是什么?(2)材料二表明美国国会的哪项权力?

(1)通过材料一我们可以知道,美国的参、众两院是两院平等的。法案只能在经两院都同意时才能成立,只要任何一个议院否决,该法案就无法通过。

(2)材料二表明美国国会的预算权。预算权包括预算监督和财税监督。材料二体现的是预算权中的财税监督。财税监督权是议会最原始的权力,是议会控制、监督政府最有效的手段。税收属于政府财政政策中的重要内容,涉及政府施政的理念和方针问题。税收问题的决定权掌握在议会手中,非经议会批准,政府不得行动。

多做几道

简述西方国家挑选陪审团成员的方法。

简述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的行政裁判制度发生的重大变革。

阅读下列材料,并根据材料后的问题作出回答:【材料一】美国宪法《权利法案》(即前十条宪法修正案)中,有两条直接提到陪审团:第五修正隶说,“无论何人,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书,不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审判……”第六修正案说,“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和公开的审判……”【材料二】轰动一时的天津人赵燕被美国海关及边界防卫队执法人员洛德斯殴打一案发生后,美国司法机关即组成大陪审团,听取检察官的报告,决定是否起诉洛德斯。大陪审团成员是通过随机抽取驾照号码的办法从当地普通公民中选出的。洛德斯一案的大陪审团包括5名黑人和18名白人。在听证中,检察官雷德菲尔向大陪审团提交了受害人的照片以及多位证人的证词。赵燕本人还现场模拟了事发时肩挎照相机和背包、手拿衣服的情景,证明事件发生时,受害人根本不可能挣扎。检察官最终说服了大陪审团,23名成员一致裁决:起诉洛德斯。请回答下列问题:(1)材料一中,第五、第六修正案中的陪审团是同一种类型的陪审团吗?若不是,是哪两种类型?区别是什么?(2)材料二中,挑选陪审团成员的方法是什么?其他挑选成员的方式是什么?

试述英国陪审团制度的起源。

审检合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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