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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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丙是否取得了从乙处购买的设备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考点:善意取得制度

        判断丙是否为善意取得,主要看三方面:

        (1)善意:本题中,丙在受让设备时,对“设备不属于乙”并不知情;

        (2)合理价格:本题中,乙将价值30万元的设备,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丙,价格合理;

        (3)符合法定条件(如需登记才生效的要登记,不需要登记的要交付):本题中,设备属于动产(其生效要件为“交付”),且丙已从乙处取走设备并付款,因此丙已经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提个醒】对于“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法律规定“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若能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则所有权人不得否认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

多做几道

D公司承担何种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未背书前,F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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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C公司是否因B公司的背书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取得了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E公司是否有权向甲和C公司追索?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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