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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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潘桂花、李大响老夫妇处置房产时,发现房产证产权人由潘桂花变成其子李能。原来,早在七年前李能就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二老怒将李能诉至法院。法院查明,潘桂花因精神障碍,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法院认定该合同无效。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

李能的行为违反了物权的取得应当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B

从法理上看,法院主要根据“法律家长主义”原则(即,法律对于当事人“不真实反映其意志的危险选择”应进行限制,使之免于自我伤害)对李能的意志行为进行判断,从而否定了他的做法

C

潘桂花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对法律关系主体构成资格的一种认定

D

从诉讼“争点”理论看,本案争执的焦点不在李能是否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而在于合同转让的效力如何认定

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

B

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

C

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

D

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B

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C

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

D

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

赵某与陈女订婚,付其5000元彩礼,赵母另付其1000元“见面礼”。双方后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约,赵某诉请陈女返还该6000元费用。法官根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认定该现金属彩礼范畴,按照习俗要求返还不违反法律规定,遂判决陈女返还。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法官所提及的“习俗”在我国可作为法的正式渊源

B

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运用了归纳推理技术

C

从法理上看,该判决不符合《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之规定

D

《婚姻法》和《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范某参加单位委托某拓展训练中心组织的拔河赛时,由于比赛用绳断裂导致范某骨折致残。范某起诉该中心,认为事故主要是该中心未尽到注意义务引起,要求赔偿10万余元。法院认定,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事故的发生,范某本人也有过错,判决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范某对案件仅做了事实描述,未进行法律判断

B

“拔河人数过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一语句所表达的是一种裁判事实,可作为演绎推理的大前提

C

“该中心按40%的比例承担责任,赔偿4万元”是从逻辑前提中推导而来的

D

法院主要根据法律责任的效益原则作出判决

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1.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2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各补偿3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

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

B

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

C

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

D

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

B

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

C

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

D

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

属于法定解释

B

对刑法条文做了扩大解释

C

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

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法官结合该法第7条第2款中“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7条第1款,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

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

B

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

C

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D

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

2003年7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

  对于王某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

B

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

C

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

D

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