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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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份额。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顾谐可主张以刘璋自该合伙企业中所分取的收益来清偿债务

B

顾谐可主张对刘璋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C

对刘璋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D

顾谐可直接向合伙企业要求对刘璋进行退伙处理,并以退伙结算所得来清偿债务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关于甲、乙将400万元资金委托投资股市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B

属于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的行为

C

就委托投资失败,甲、乙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D

就委托投资失败,该受托的投资机构须承担连带责任

兰艺咖啡店是罗飞、王曼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罗飞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且承担全部亏损。为扭转经营亏损局面,王曼将兰艺咖啡店加盟某知名品牌,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陈阳借款20万元支付了加盟费。陈阳现在要求还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王曼无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陈阳借款

B

兰艺咖啡店应以全部财产对陈阳承担还款责任

C

王曼不承担对陈阳的还款责任

D

兰艺咖啡店、王曼和罗飞对陈阳的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林某被聘任为酒吧经营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自主决定采取的下列管理措施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

为改变经营结构扩大影响力,将经营范围扩展至法国红酒代理销售业务

B

为改变资金流量不足情况,以酒吧不动产为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万元

C

为营造气氛,以酒吧名义与某音乐师签约,约定音乐师每晚在酒吧表演 2小时

D

为整顿员工工作纪律,开除2名经常被顾客投诉的员工,招聘3名新员工

甲、乙、丙、丁以合伙企业形式开了一家餐馆。就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如合伙协议未约定,则甲等四人均享有对外签约权

B

甲等四人可决定任命丙为该企业的对外签约权人

C

不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一律无效

D

不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担任企业的经营管理人

周橘、郑桃、吴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经营。郑桃因炒股欠下王椰巨额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王椰可以郑桃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利益来受偿

B

郑桃不必经其他人同意,即可将其合伙财产份额直接抵偿给王椰 

C

王椰可申请强制执行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

D

对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周橘和吴柚享有优先购买权

甲、乙、丙于2010年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三人均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2013年3月1日,甲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月5日,丁因不知情找到甲商谈一笔生意,甲以合伙人身份与丁签订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因丁不知情,故该合同有效,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B

乙与丙可以甲丧失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除名

C

乙与丙可以甲丧失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转为有限合伙人 

D

如甲因丧失行为能力而退伙,其退伙时间为其无行为能力判决的生效时间

2009年3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年7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A

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B

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 

C

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 

D

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君平昌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采取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曾君、郭昌是其中的两名合伙人。在一次由曾君主办、郭昌辅办的诉讼代理业务中,因二人的重大过失而泄露客户商业秘密,导致该所对客户应承担巨额赔偿责任。关于该客户的求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向该所主张全部赔偿责任

B

向曾君主张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C

向郭昌主张补充赔偿责任

D

向该所其他合伙人主张连带赔偿责任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酒吧开业1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事项的表决属于有效表决的是:

A

张某认为“通程”二字没有吸引力,提议改为“同升酒吧”。王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B

鉴于生意清淡,王某提议暂停业1个月,装修整顿。张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C

鉴于酒吧之急需,赵某提议将其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张某、王某同意,但李某反对

D

鉴于4人缺乏酒吧经营之道,李某提议聘任其友汪某为合伙经营管理人。张某、王某同意,但赵某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