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试述物权优先效力的具体表现。

正确答案:一、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
即在同一个标的物上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不同内容或性质的物权时,先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3分)例外情形有:
1、定限物权优先于所有权;(1分)
2、法律有特别规定,依法律规定。(1分)
二、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即物权的客体和债权的给付物为同一标的物时,无论物权成立先后,其效力均优于债权。(2分)所有权的优先效力;(1分)用益物权的优先效力;(1分)担保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的效力。(1分)例外情况有:
1、买卖不破租赁;(1分)
2、预先登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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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几道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

  某市土地管理局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某会司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对土地用途、开发期限、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某公司于合同成立后,依约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但来按约定的期限开发、利用土地,致使土地一直闲置。土地管理局在多次催促无效果的情况下,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问:土地管理局能否收回土地使用权?

  试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点。

  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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