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一个A国人受雇于一家B公司,合同是在A国谈判和签订的,并用A国语言写成,工资也是用A国货币支付,该公司为他在A国按照A国国家保险方案办理了保险,合同也将在A国某市管理。他在位于C国的钻井台工作。后来,由于一次事故,该A国人受了工伤。在与公司协商未果后,他在A国法院向B公司提起诉讼。原告以侵权为由要求赔偿,被告要求以合同纠纷进行判决。法官最后将本案件判断为侵权之诉并确定A国法为准据法审决了案件。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1)法官的判断在国际私法上是何种制度?关于该制度的依据有哪些学说。(2)法官将A国法确定为准据法是否适当。(3)若将本案件判断为合同之债,则本案最可能的准据法是何国法,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1)法官的判断在国际私法上是何种制度?关于该制度的依据有哪些学说?3-64关联知识点1
识别制度。(1分)依据有:法院地法说;准据法说;分析法学与比较法说;个案识别说;功能识别说。(3分)

(2)法官将A国法确定为准据法是否适当?11-188
适当。(1分)侵权行为法律适用新趋向是主张适用与侵权行为存在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案侵权行为地在C国、当事人国籍分别为A国和B国、法院地为A国、合同谈判地和签订地在A国、合同履行地在C国、合同语体所属国为A国、合同支付币种所属国为A国、有关保险合同的事项均在A国,由上可知,本案最密切联系地国法为A国法,法官将A国法确定为准据法是适当的。(3分)

(3)若将本案件判断为合同之债,则本案最可能的准据法是何国法,理由是什么?11-188
A国法。(1分)涉外合同首先适用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准据法,则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准据法。(2分)
本案中,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的法律,最密切联系地法是A国法;若将本案识别为合同之债,最可能适用的法律是A国法。(1分)
教材章节/页面:1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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