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汤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B

汤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C

方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D

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债的概念和特征

       方某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双方签订的是承揽合同。由于题干没有特别说明方某自己向余某提供材料制作玉器,因此玉器在制作完成尚未交付之前,所有权归余某。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若余某未按约定,未将玉器交给汤某,则根据债的相对性,余某应当对方某承担违约责任。

       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双方成立委托合同。在将玉器交付给汤某之前,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此时由于尚未交付,因此玉器的所有权仍归余某所有,朱某侵害的是余某的所有权,而不是汤某的所有权。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汤某和余某之间没有合同关系,根据债的相对性,汤某无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之时,玉器尚未交付,余某仍是玉器的所有权人,朱某侵害的是余某的所有权,而不是汤某的所有权。因此汤某无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之时,玉器尚未交付,余某仍是玉器的所有权人,朱某侵害的是余某的所有权,而不是方某的所有权。因此方某无权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

       D项:说法正确,当选。方某和余某的承揽合同约定,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实际余某未能按照约定交付玉器,对方某构成违约,因此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多做几道

甲到乙医院做隆鼻手术效果很好。乙为了宣传,分别在美容前后对甲的鼻子进行拍照(仅见鼻子和嘴部),未经甲同意将照片发布到丙网站的广告中,介绍该照片时使用甲的真实姓名。丙网站在收到甲的异议后立即作了删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C

乙医院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D

乙医院和丙网站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但丙网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丙三家公司生产三种不同的化工产品,生产场地的排污口相邻。某年,当地大旱导致河水水位大幅下降,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致使河流下游丁养殖场的鱼类大量死亡。经查明,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均分别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丁养殖场向三家公司索赔。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三家公司均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B

三家公司对丁养殖场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C

本案的诉讼时效是2年

D

三家公司应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承担责任

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甲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镯。经查明:因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甲摔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

B

洗浴中心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

C

甲有权请求洗浴中心赔偿精神损害

D

洗浴中心和乙对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甲的儿子乙(8岁)因遗嘱继承了祖父遗产10万元。某日,乙玩耍时将另一小朋友丙的眼睛划伤。丙的监护人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2万元。后法院查明,甲已尽到监护职责。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因乙的财产足以赔偿丙,故不需用甲的财产赔偿

B

甲已尽到监护职责,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C

用乙的财产向丙赔偿,乙赔偿后可在甲应承担的份额内向甲追偿

D

应由甲直接赔偿,否则会损害被监护人乙的利益

田某突发重病神志不清,田父将其送至医院,医院使用进口医疗器械实施手术,手术失败,田某死亡。田父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系列违规操作,应对田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

B

医院实施该手术,无法取得田某的同意,可自主决定

C

如因医疗器械缺陷致损,患方只能向生产者主张赔偿

D

医院有权拒绝提供相关病历,且不会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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