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
筛选结果 共找出49

某银行委托张某和王某为其设计商标,张某和王某在约定时间内提交了设计稿,经专家评审后银行使用该设计稿申请注册了商标,后银行在经营场所、媒体、网络使用该商标作广告。李某看到后认为该商标构图中含有自己的美术作品,侵害了自己的著作权。请问:(1)商标设计图的著作权人是谁?为什么?(2)谁侵害了李某的著作权?为什么?

  新千年来临前夕。在某观光塔内展示了一幅宣传图画《××××》,图画以上海浦江两岸的目景为背景,气势恢弘,引来游人驻足观赏。未曾想到的是,2000年 8月8日,这幅宣传图画的主人甲(某邮政局)被乙告上法庭。原告乙诉称,他们于 1999年7月前,制作完成大型宽幅摄影作品《××××》,该作品的底片保存在原告自己的保险库内。2000年3月.原告发现了由甲制作的大型广告牌背景和原告的摄影作品完全一样。原告认为,甲的行为已构成侵权,请求法院判夺被告拆除广告牌,在新闻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教,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甲辩称,他们委托丙公司制作了这幅宣传画,背景照片和画框的制作均由丙负责,而宣传口号则由自己拟定。该宣传画的制作和设计费用共1400元人民币,丙公司向甲出具了发票。甲认为,自己是邮政局,属于公用服务性企业,制作宣传画在重大节日进行宣传活动是正常的,无营利目的,因此原告所称的被告“用于商业活动”是不符合事实的。开庭时,丙承认了诉争的宣传画是其制作的,所用的背景照片也确是原告诉称的《××××》。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2010年11月,甲创作了一篇散文在A杂志上发表,好评如潮。一个月后,该篇散文被B报全文转载,B报社随后以其转载稿费标准通过邮局向甲寄出了稿费。2011年3月,乙将甲在A杂志上发表的散文收入自己主编的散文集《散文佳作欣赏》,在C出版社出版。D网站于2011年4月将上述散文集全文上载。甲得知后向法院起诉,控告乙、C出版社和D网站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请回答:(1)B报社是否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为什么?(2)乙和C出版社是否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为什么?(3)D网站是否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为什么?

  简述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的概念和责任形式。

简要说明我国如何确定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

案例:著名作曲家甲在1998年临终前将其回忆录手稿赠送给好友乙。2004年乙将该手稿借给学者丙,供其研究甲的生平。2005年,丙将手稿向某杂志投稿发表。甲的继承人看到该杂志后,认为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请回答:(1)谁享有手稿的著作财产权?为什么?(2)谁是侵权人?为什么?

  钱某的网络原创小说《在那遥远的地方》授权冲浪网站发表。蒙文编辑巴特将该小说译成蒙文在期刊上连栽,但未指明原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草原出版社擅自以蒙文汉文对照版形式出版《在那遥远的地方》,未为作者、译者署名并向其支付报酬。白云书店销售了该图书,进货200本,已售出 80本。  请回答:(1)巴特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草原出版社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为什么?  (3)白云书店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

  春天先生是一位书法家。2005年3月,凌晨先生经春天先生的一位朋友介绍找春天先生求一幅书法。春天先生看在朋友的面子上,立即给凌晨先生写了幅字:“交天下友,做惊世人”。凌晨先生对春天先生深表感谢。2005年5月,在没有征得春天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凌晨先生将春天先生的题字给了正点旅行社,让正点旅行社印制在旅行手提袋上做广告用语,凌晨先生获得了3000元报酬。正点旅行社共印制了这种带有“交天下友,做惊世人”题字的手提袋5万个。2006年2月10日,春天先生从一位朋友处看见了带有自己手迹的正点旅行社的手提袋,很生气,立刻与凌晨先生联系,要求凌晨先生和正点旅行社给个说法。但正点旅行社认为,自己是花3000元钱从凌晨先生那里买来的题字,已经获得了凌晨先生的授权,所以旅行社的使用行为是合法的,不构成侵权。凌晨先生则认为,春天先生的题字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无著作权,而且该题字的物权是自己的,自己有权同意正点旅行社使用,并获得收益,不存在侵权的问题。在协商无望的情况下,春天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著作权侵权诉讼。  问:(1)春天先生的题字是否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为什么?  (2)凌晨先生与旅行社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著作权纠纷案件主要来源于    (    )

  • A

    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案件

  • B

    调解不成又向法院起诉的案件

  • C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 D

    当事人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 E

    仲裁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案件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有 ( )

  • A

    经济责任

  • B

    民事责任

  • C

    违约责任

  • D

    行政责任

  • E

    刑事责任